笔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近来我市连续推出三项措施,以保障城乡低保居民群众生活。这三项措施即: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低保对象实施一次性物价补贴、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实施医疗补助。
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今年7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48元,农村低保人员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25元。
对低保对象实施一次性物价补贴。随着近期部分肉类、副食品价格上涨,今年5月、6月消费价格指数连续2个月超过3%,为此,我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6月底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一次性物价补贴,即城镇低保对象5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30元/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降低,减轻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影响。
另外,我市还对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和城乡“三无”人员,实施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目前人均150元已发放到位,此举将缓解我市集中供养1900多名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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