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自去年5月份来,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理念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主持调解和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的能力。强化大局意识,对牵涉到新农村建设、重点企业、其他政府部门的案件予以审慎处理,追求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是在处理土地补偿费纠纷案件时,与当地基层政府取得联系,做好各方的法律释明工作,从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出发,妥善处理了一批案件。
近日,笔者又从市法院了解到,该院立案庭庭长高爱珍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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