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一大早,贺村镇塘北垄村养猪户王某,便急急赶到市消费者协会贺村分会,反映她今年5月初卖给贩销户姜某的生猪款,至今还有5200多元被拖欠,看消协能不能帮助调解?
接到投诉后,贺村分会工作人员当即找来生猪贩销户姜某核实。原来,姜某当时到王某养猪场收购了9200多元的生猪,并当场付了4000元,尚欠5200多元。不久,王某向姜某索要生猪欠款时,姜某却说运输途中死了不少猪,使他蒙受了不少损失,怀疑王某的生猪是病猪,要王某承担部分损失,并说他也是帮外地客户中介的,要等外地客户把钱汇过来才能付清王某欠款。要不,由王某承担3000元损失费,他就当即付清欠款。而王某却予以否认,说她现在养猪场还有同批的生猪,都没有生病。
按说此类经济纠纷并不属于消协受理投诉的范围,但贺村分会负责人考虑到姜某是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更考虑到农村妇女王某如果为这几千元钱上法院会花费不少精力,便决定受理此起纠纷。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贺村分会工作人员马上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在当天上午达成了协议:除王某自愿承担死猪的500元损失费外,其余欠款由姜某当场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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