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依法对坛石镇定家坞村非法种植罂粟的王某进行了治安处罚,王某为自己当初的好奇心付出了代价,追悔不已。
5月中旬,坛石派出所民警郑书才、叶青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王某的房屋旁边的菜地上非法种植了一片罂粟,经清点共有27株,其中正开花的有1株,已结果的有13株,其余13株为幼苗,立即对其进行了铲除。
经调查,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王某交待,他是无意中捡到罂粟原植物种子的,当时感觉与平常人们讲的罂粟种子很相似,好奇心促使他将红色的烟籽取出,洒在自家菜地里。今年罂粟长出了漂亮的花朵并结了果。确认是罂粟后,王某一直未予以铲除,直到被办案民警发现。
据办案民警介绍:“罂粟花是毒品的原植物,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重要毒品原植物,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但一些农民常采取隐蔽手段偷种罂粟花,不管他们本意如何,这类种植行为都是违法的。”
鉴于王某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给予王某治安罚款300元的处罚,并让他写了深刻的书面检查。随后,坛石派出所在定家坞村召开了村民座谈会,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提高当地群众对种植罂粟危害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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