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纷纷深入基层,进行蹲点调研,唯实解决问题,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但也有些干部公仆意识依然淡薄,不愿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有的虽然能够下到基层,但也是蜻蜓点水,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所需、所盼。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各级干部在各自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能否当好人民公仆,检验的标准是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忘记了这一点,“公仆”就会成为“老爷”,就会导致权力扩张、权力懈怠乃至腐败滋生。因此,各级干部一定要增强公仆意识,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要带着感情,深入实际,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欢迎群众监督,热心帮贫扶困,尽心排忧解难,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当前,各级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尤其需要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如果各级干部都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甘为公仆,善为公仆,我们不仅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还将迎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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