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经贸局了解到,2006年度市长特别奖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该奖项包括财政贡献奖、企业上规模奖、技术进步奖、出口创汇奖、就业贡献奖、十大经营者奖等6个奖项。
申报条件:财政贡献奖。企业当年度缴纳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且较前年增长20%以上的,可申报财政贡献进位奖。当年度缴纳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每新增500万元设一个档位,首次突破的可申报财政特别贡献奖。
企业上规模奖。工业生产企业在当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可申报该奖项。
技术进步奖。对工业企业当年以装备为主的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当年投产并确有经济效益的市级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结合产品的技术含量,经综合评定后取第一、二名。
出口创汇奖。自营出口超过200万美元,增长率达到市政府当年出口创汇预期目标以上的生产(流通)企业按出口额的多少排序取第一名、第二名。
就业贡献奖。按企业当年新招市内失业人员人数的多少排序取第一名、第二名。
十大经营者奖。企业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在全市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排序中位居前30名,且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的年均增长率达到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以上,每年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经营者可参加评选,最后确定10名获奖者。
据市经贸局副局长余和妹介绍,财政贡献奖、出口创汇奖、就业贡献奖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企业;企业上规模奖、技术进步奖、十大经营者奖适用于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