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上余镇初中食堂改建工程工地看到,一块“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特别醒目,上面清晰记录着民工工作天数、工资总额等情况。一位民工朋友说,有了这块牌,工资被置于各方监督之下,对顺利拿到工资有好处。
去年,我市“清欠”工作着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做足文章,出台了工资发放公示、加强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加大清欠力度,维护民工利益。年初,市清欠办、人劳社保、规建等部门单位深入全市各建筑企业摸底调查,彻底摸清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数额,逐一登记造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偿还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补偿到位;对建设单位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在建项目严令停止施工,并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最近,在我市承包开发亲情住宅的衢州某建筑企业,受到杨某等47人集体投诉,共欠薪11万多元,市劳动监察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企业主联系,解释有关规定,协调劳资关系,民工们三天时间拿到了应得工资。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欠薪,我市在实行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基础上,建立了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和项目预审制度,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项目立项和开工审批,对建设单位资金情况符合要求的,才能允许开工建设。同时把支付民工工资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市质监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时,要求施工企业出具支付民工工资的证明。
“加大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力度,下大力气理清资金链条,摸清问题症结,打防并举,确保老账要还,新账不欠,杜绝拖欠。”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各清欠成员单位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了清欠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去年全市共接受投诉上访1600多人次,追回拖欠民工工资100多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民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