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临近,听到个别教师在抱怨:“一想到那几个调皮捣蛋鬼就烦!这学期得想办法整整。”问起原因,原来这些“捣蛋鬼”是班级里活泼好动的后进生。在我们热衷于探讨素质教育的今天,对于教师的此番言语,笔者有些许不快。
本来嘛,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然而就因为学业不济,他们的这些行为,在众多家长、教师心目中成了一种不可原谅的过错。如何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笔者认为,尊重是重要前提。不论是公众眼中的“好孩子”还是“坏孩子”,我们家长或教师都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在“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引导性教育。否则,未成年人的教育很可能走味。
几千年来,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或许已经习惯于“灌输”和“强迫”,但这种教育方式忽视了孩子的真情实感,失去了对孩子的应有尊重。比如,很多家长都有偷翻自己孩子的书包、偷看孩子日记的行为,而据调查显示,70%孩子强烈反对父母这样做。父母的这种行为,本身就侵犯了孩子们的隐私权,是对孩子的不尊重、不信任。如此言传身教,长大后的孩子又怎会懂得去尊重别人呢?
尊重孩子,就意味着承认他们的思想,意味着承认他们各自心目中的世界。尊重是进行教育的前提,而这种尊重本身,就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教育。在这方面,我们成年人需要自律,在审视自己行为的同时,有必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尊重他们的权利,给未成年人树立榜样;而且还要学会倾听和感知,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未成年人的世界,将未成年人教育寓于成年人的“自我教育”之中。如此,教育才会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