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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月”专项检查
排污要达标制度要完善措施要有效



   近日,笔者从市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落实全市生态市建设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政府“企业排污达标是底线”的要求,切实强化三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将今年5月确定为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月”。
   此次“环保达标月”专项检查,就是要加强对我市企业排污的监管,扎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促使企业强化环境安全意识,防范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和环境的安全;通过规范企业排污,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纠纷,努力为“跻身全国两百强、全力打造实力江山”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检查内容主要有三部分: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内部环保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环境应急措施是否扎实有效。对重点污染企业特别是化工、制革、造纸、热电、电镀等,要求环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有废水排放的企业,厂区内排污渠建设要规范,实行清污分流,所有外排污水都能汇入废水处理设施;有废气排放的企业,能收集的废气均收集治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要进行合理堆存,实行综合利用或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企业对环保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企业环保资料齐全,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台账翔实。生产和使用化学品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并能熟练掌握;建立必要的应急事故池、监控池、消防水收集系统,设置厂区雨水与污水外排口阀门,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关闭厂区内雨水与污水外排口阀门,事故中泄漏的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的消防水及其他含有化学品的污水均能通过收集系统汇入应急事故池,防止污染物流入外环境,造成外环境污染。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环保局专门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突击检查和监督监测,对部分重点污染企业、行业,要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有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社会团体、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参与企业排污情况的检查。环保工作出色的企业,将被列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候选对象;对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除取消其参评“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资格外,还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并视情节轻重分别责令限期整改、立即整改、停产整改,同时给予警告、罚款或通报批评。各有关企业要认真部署,对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在整改期间,企业必须自觉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市民也可通过“对话平台”、“12369”投诉电话等对有关企业情况进行举报。


※作者:郑积亮 程彬斌   ※网站编辑:姜三忠
来源:今日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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