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下乡,常听农民反映:一些地方权力集中在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手中,大小事情一人说了算。而村干部又在叹苦:现在农村工作难做,“刁民”太多。闻之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市各乡镇开展了以村务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民主监督管理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些村原来存在的干群关系紧张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但“村务公开”在农村实行好多年后,现在有松懈下来的现象,有的村甚至干脆不公开了。
村委会应当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等事项村务公开。村务不公开,村集体财务管理不透明,容易滋生腐败,恶化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务不公开,容易导致农民群众对集体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的疑团大。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让村民了解村务工作,赋予群众一个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村干部进行监督,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呼唤“公开”的回归,需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开”的经常性、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