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本报报道了市领导慰问受伤城管队员的消息。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创卫”,以良好城市形象迎检之际,违章人员公然用菜刀砍伤执法人员,这是一种“抗法”行为,令人唾弃。
出现“抗法”行为的背后,暴露出一些违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为逃避规章制度的约束,鲁莽行事,甚至大打出手。殊不知,依法办事是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抗法”是对法律威严的践踏, “抗法”者必须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严惩“抗法”行为,要建立打击长效机制,在法律框架内,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措施,不论其行为有没有造成伤亡,一律予以严惩。
严惩“抗法”行为,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场合、层次、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搭建普法宣传平台,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杜绝“抗法”事件发生,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